名称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
文号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废止记录
国土资发〔1998〕7号
原国土资源部
矿产资源管理
发布时间
效力级别
来一一源
时效状态
2021年03月22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
政策法规司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环境资源厅:
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240号令)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第 240 号令和第241号令,规范、指导全国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管理工作,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有关规定》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部沟通。
附件∶1.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有关规定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有关规定
国土资源部
199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