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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废止记录
国土资发〔2003〕330号  原国土资源部 土地管理
发布时间 效力级别 一一 时效状态
2021年03月04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 政策法规司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 号)转发给你们。
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是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重点。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切实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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