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废止记录
国土资规〔2016〕11号  原国土资源部 地质  
发布时间 效力级别 一一 时效状态
2016年10月10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 地质勘查司(矿产勘查办公室) 现行有效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

  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部组织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年9月29日

    【字号:】 【打印】【仅内容打印】 【关闭】 【下载】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