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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废止记录
自然资办发〔2022〕53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综合管理
发布时间 效力级别 一一 时效状态
2023年01月05日 部门其他文件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机关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号)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职责,强化成果利用监督,规范调查监测成果应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试行。试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建议等,请及时反馈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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